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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新闻网稿约
2014-06-03 08:58  

1、新闻网注重新闻价值,不发布常规、例行的非全校性工作、活动消息,欢迎各学院、各部门投送内容有特色、有影响、个性化的新闻稿件。新闻事实相同或相近的稿件,只发布最早收阅的一篇。 

2、出于对时效性的严格要求,所有稿件原则上均要求在新闻事实形成的24小时之内写成并投送到新闻中心。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当日投送的稿件,可延迟1至2天;超过3日的稿件,除特殊原因外,一般不予发布。 

3、每篇稿件均要求有明确的作者和核稿人;配发的图片,需注明摄影者姓名;稿件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地名、人名、数字和其他数据必须准确无误,作者和核稿人对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主要责任。 

4、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要求,稿件中所涉及的外国人名、地名,外文会议名称、著作名称、文章标题等,均须翻译成规范的中文,否则不能发布。 

5、不用或尽量少用“隆重举行”、“重要讲话”、“一致好评”、“高度评价”、“充分肯定”、“成功举办”、“圆满结束”等影响新闻客观性和公正性的词语或短语。

6、师生在外地参加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新闻网主页上只发布国际学术会议或中央级、国家级、部级会议消息,省地级重要会议可视内容发布;省地级获奖成果或获奖论文,原则上只发布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者。其他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稿件,在科技处和社科处管理的“学术动态”栏目发布。 

7、新闻图片必须是未经处理的新闻活动原始照片,谢绝会场留影、现场合影等与新闻活动无关的照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文档中,图片与文字稿须分别发送。

8、稿件一般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传输,非工作时间亦可投送至新闻中心邮箱ydxbbjb@sina.com或yadxxwzx@163.com;尽量不要使用U盘和移动硬盘等工具拷贝稿件,谢绝手写稿。 

9、需要及时发布的稿件,请在传输后及时与新闻中心联系:0911-2332092(办公室),13991793619(袁广斌),13992185035(郭伟),13629116878(曹兴美)。 

延安大学新闻中心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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