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学生组织  工作动态  学习培训  创新创业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下载专区  延大首页 
 
关于推荐我校学生到延安市政府寒假见习的通知
2015-01-15 10:19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了解政府机关,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强才干,毕业后更好的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根据《延安市2015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见习范围

延安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遴选、推荐;

2015年 1月19日至2月13日,学生见习。

三、具体工作

1.遴选、推荐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2.学校将推荐20名学生参加见习。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校学生会、社联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共推荐3名。

3. 院团委要在院党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院见习学生遴选、推荐工作。

4.被推荐学生填写《大学生假期到延安见习报名表》,院团委填写《见习大学生信息汇总表》,并于1月9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

四、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在校本科大二、大三学生;

3.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6.学生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及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同学优先。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团委

1.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此次遴选、推荐工作。

2.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教育工作。

(二)见习学生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5.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须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分别交见习单位和学校。

六、后勤保障

1.校团委将统一为参加见习学生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2.见习单位将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发给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

联系人:刘 江

联系电话:0911-2333321

附件: 1、2015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单位分配表;

2、大学生假期到延安见习报名表;

3、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4、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  

   地址:中国·陕西·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新城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