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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团校的通知
2015-04-15 16:03  

 

 

关于成立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团校的通知

各院团委、团总支,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推进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思想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的功能,经校党委批准,现就成立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团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校设立团校,隶属于校团委管理。由团委书记任校长,团委副书记任副校长。

一届团校组织机构:

名誉校长:田伏虎

校    长:李  扬

常委副校长:刘  江

副  校  长:任  静

二、工作职责

(一)校长全面负责团校工作,具体职责:1.向校党委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2.总体指导团校的工作开展

(二)副校长负责团校管理、培训工作,具体职责:1.日常管理工作;2.制定学习计划;3.确定学习资料;4.组织开展授课;5.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培训对象

主要培训对象为校院学生干部、团支部干部、班委会干部及学生社团干部,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入团的学生和团干部进行培训。  

四、培养目的

(一)加强国情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二)使学员能比较系统的了解掌握共青团的基本知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  

(三)为学员拓展视野,扩大知识面,提高其社会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课程设置

团校授课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素质拓展、实践活动、交流讨论等方式进行,集中授课时间一般不少8个学时,现场教学不少于4个学时,户外素质拓展不少于4个学时,实践锻炼不少于6交流讨论不少于4个学时。

、师资人员

成立教学研究室,由专家、思政课教师和学校团干部成。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成绩合格者发给《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团校结业证书》。

校 团 委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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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  

   地址:中国·陕西·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新城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