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主动性,推动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备战第十四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国内著名高校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自1989年开始,俗称“大挑”;另一个则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自1999年开始,俗称“小挑”。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自1989年第一届竞赛举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广大高校乃至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竞赛的发展得到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本届比赛属于“大挑”,即“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赛事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赛事目的
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四、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延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
五、竞赛内容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六、竞赛作品类别
(一)科技发明制作
1.包括各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即硬件制作和软件编写,具体分为两类:
科技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科技制作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必须是以学生为主的构思发明。
3.运用现代化科技,制作精细,作品应用价值大。
4.形成科学的技术文档,并能全面系统描述该科技发明制作功能实现的要素、过程、机理和价值。同时该科技发明制作能实现技术文档所表述的功能。
(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1.作品分类如下:
(1)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2)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3)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4)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5)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参加。
3.论文观点新颖,逻辑严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三)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1.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查报告。
2.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此类作品请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3.哲学社会科学类(尤其是调查报告)应突出时代主题,关注人民需要,研究回答我国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参赛同学认真学习理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用建设性的态度,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学习新经验,独立思考,以小见大,创新认识,开阔视野,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把握,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培养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和科学严谨的精神,锻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七、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个人申报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
(二)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报名范围之列。
(三)团队所属权问题。每个参赛队伍所属权的认定以第一作者(即主创者)所在学院为准。
(四)鼓励原始创新,注重原创性,参赛作品不得抄袭,选题要结合当前国家和社会的热点、焦点和难点,与时俱进,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大赛组织方将对申报作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出现盲目抄袭不符合规定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团队的比赛资格。已经参加过历届比赛的作品,不得参赛。
(五)知识产权问题。有不少团队的项目是建立在非自己拥有的技术成果的基础之上的,这样的团队必须在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避免产生纠纷和法律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可以请教律师、企业家、咨询家等有关人士,与学校无关。
(六)各院系团委要注重竞赛指导工作,发挥学科优势,注重专业互补,鼓励专业交叉和融合。精心组建高素质的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培训和指导,要在鼓励学生参赛、推荐参赛项目、成立优势互补的参赛团队上下功夫,力求作品的高起点、高层次;鼓励组建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竞赛团队,积极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作品,确保竞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八、报名方法及流程
本次大赛采取各分团委组织统一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同学到所在分团委报名。各分团委要切实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比赛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选拔的基础上将优秀作品推荐参赛。
九、大赛进程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3年3月中旬)
1.成立校级竞赛组织委员会,包括校级组织委员会和各分团委组织委员会。
2.联合各分团委组织委员会开展本次活动,动员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并通过召开班会把竞赛精神传达到每个学生。
3.通过公众号、广播等宣传本次活动,营造良好的竞赛启动气氛。
4.各分团委负责组织报名工作,汇总后交校级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学院选拔、决赛,作品上报阶段(2023年3月25日截止)
1.各分团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参赛方案、积极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的参赛动员、咨询和报名工作。
2.各分团委成立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各分团委参赛学生的作品指导工作。
3.各分团委组织技术指导委员会教师作好作品初审工作,自行组织评审,要认真选定参加校级评审的作品,根据作品报名情况,组织立项、调研,分专业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专家进一步加以指导、完善。
4.2023年3月27日前各分团委向校团委提交优秀作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每个作品需要提交《延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按照《延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提交书面要求》(附件2)提交完整的作品文档一式三份;
(3)《延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5)打印版(加盖分团委印章)和电子版;
(4)提交作品的电子版(和最终申报的纸质版一致),作品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作品名称+第一作者姓名”。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yandatiaozhanbei@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
(三)校级评审阶段、报送省级比赛:(2023年3月28日--4月14日)
1.大赛组织方将对申报作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合格的作品直接淘汰。
2.校团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参赛作品按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三类进行书面和答辩评审,然后根据《延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评审规则》(附件3)综合评出优秀作品。
3.综合考察作品的创造性、学术水平、社会效益等方面因素,确定代表学校参加陕西省及全国挑战杯竞赛的候选重点作品。
(四)总结表彰阶段(2023年5月中旬)
1.认真总结本次竞赛经验和成果,推荐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
2.根据《延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及申报选手单位评奖细则》(附件4)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3.联系一些高科技公司,与优秀作品作者协商成果转化事宜,争取有成果转化。
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