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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延安大学2021—2022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04-19 11:34  

各学院团委、附属医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2021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坚持从严治团,持续改革攻坚,高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校共青团组织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 用朝气勃勃、 自信自强、 勇毅果敢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 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展现出新时代共青团员昂扬向上的时代风貌。

依据《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办法》,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创佳绩,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延安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最佳团日活动、优秀专(兼)职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抗疫志愿者、美德青年。


二、评选条件、名额及办法


详见《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办法》(附件一)。


三、工作要求


1.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在各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指导相关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形成鲜明的大抓基层工作导向。要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重点考察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集体和个人响应组织号召发挥作用的情况。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可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破格推荐。


2.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和个人情况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校团委所属各学生组织推荐申报的个人必须征求所在团支部和学院团委的意见。


3.请各学院团委、附院团委、校团委所属各学生组织于422日前,将《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及本单位推荐申报的各项《申请表》(附件3)和主要事迹材料,按照申报奖项类型整理报送至邮箱yadxyjsh@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办公室。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均需进行现场答辩,请提前准备PPT等汇报材料。


系 人:赵世翔

电子邮箱:yadxyjsh@163.com






附件【附件1: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延安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量化自评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五四评优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各奖项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主要事迹材料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优秀共青团员指标数.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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