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陕西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暨选派大学生到省级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公正、择优选定。
二、时间安排
遴选时间:6月12日—6月20日。
见习时间:7月19日—8月23日。
三、遴选条件
1.2020级本科生(大三)及研究生在读学生,本次推荐我校共有名额4名(大三学生3名,研究生1名)。
2.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0%,无不良记录,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优先考虑;
3.担任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且任期满一年优先考虑。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时间。
四、推荐指标
可推荐名额:2000人以下学院1人(含研究生),2000人以上学院2人(含研究生),校级学生组织2人(含研究生)。
五、报名材料
报名参加2023年陕西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学生须在6月14日(星期三)17:00前向大学生活动中心204提交以下材料:
1.2023 年“扬帆计划”省级机关见习学生登记表;
2.2023 年“扬帆计划”省级机关见习学生汇总表;
3.入学以来成绩单及平均成绩绩点证明(教务处盖章);
4.2022-2023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成绩表(学院签字盖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六、遴选流程
1.2023年6月14日17:00前向校团委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2023年6月15日,校团委对登记表、成绩单、平均成绩绩点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2023年6月16日之前,由校团委组织进行选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岗位分配
报名遴选工作结束后由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筹协调,省政府部分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接收见习学生,为其安排见习岗位、指导老师,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八、工作要求
(一)院级团委
1.认真做好此次见习报名及审查推荐工作。
2.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教育动员工作。
(二)见习学生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5.见习完毕后,见习大学生要按要求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及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交见习单位和学校。
(联系人:吕 娜 联系电话:13352241099)
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