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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 “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补充通知
2015-05-15 09:03  

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第十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相关工作,现将竞赛开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与要求

各高校在开展校内竞赛的基础上,向省级竞赛组委会选报不超过27件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三类作品参加竞赛。普通高校和民办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竞赛。每个学生限报一件作品,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学校申报作品总数的1/2,研究生作品中博士生作品不得超过3件;集体项目按学历最高者划分。参赛具体要求按照第十四届全国“挑战杯”竞赛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校可在第十四届全国“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查阅)。

二、竞赛进程

1.20153月上旬至4月上旬,各高校组织学生深入开展课外科技活动,举办校级竞赛,准备参赛作品;

2.2015410前,各高校将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一式五份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团委);

3.2015410日至13日,省级组委会按照竞赛章程规定对各校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申报作品按类别分类;

4.2015413日至424日,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

5.2015518日至525日,举办省级竞赛终审决赛和作品展览,评选省级优秀组织奖;

6.20156月上旬,确定参加全国竞赛作品,各校进一步完善作品,做好参加全国竞赛的准备工作,具体上报时间根据团中央通知另行确定。

三、参赛作品要求

1、请各高校团委将参赛作品以电子版(Emailnwsuaftzb@126.com)和纸文本(注:一式五份,作品立项申报书与作品需分别打印装订)两种形式于47—410日期间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团委(作品报送地址西安市鸿业酒店);

2、各参赛高校在报送作品的同时,每件作品需交纳评审费贰佰元整。

四、表彰奖励

竞赛评审机构根据参赛作品规模经过预审选出一定比例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三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总数的10%20%30%40%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次,奖励获奖作品的作者。以作品获奖情况为基础,以校为单位计算团体分,团体总分的计算方法为:特等奖计100分,一等奖计70分,二等奖计40分,三等奖计20分,每参赛1件作品计10分,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名至第十名的学校;同时根据各校的成绩,校内科技活动的开展情况,申报材料等评选校级优秀组织奖若干。

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团省委学校部(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编:710068  电话:029—88412074  

箱:gqtxxb@sina.com

联系人:宋薇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团委(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

编:712100

话:029—87092033  13891841183

箱:nwsuaftzb@126.com

联系人:高

附件:

1、第十届西安高新“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作品清单

2、第十届西安高新“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立项申报书

团省委学校部

20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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